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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09 17:01:51
“天日昭昭,天日昭昭”,宋高宗为何以“莫须有”之罪杀岳飞?
绍兴十一年 12 月 29 日(1142 年 1 月 27 日),宋高宗亲自下令,要将岳飞以毒酒赐死,张宪、岳云则是斩首示众。一代名将岳飞的下场居然不是在战场上英勇牺牲,而是被自己侍奉的宋高宗和秦桧害死,着实令人扼腕叹息。那么,宋高宗为何要杀岳飞呢?
岳飞
高宗曾对岳飞说过不少甜言蜜语,诸如「有臣如此,顾复何忧」;「中兴之事,一以委卿」;「国尔忘身,谁如卿者」之类,还赏赐过他一面「精忠岳飞」战旗。但高宗之所以这么做,只是为了利用岳飞来抵御金兵南侵,保住自己的半壁江山而已。
在想与金国合作却无法成功的情况下,高宗才不得以重用武将,目的不过是自我防卫,没有丝毫恢复中原的志向。但岳飞并不满足于消极的防御,而是想雪洗靖康之耻,迎回徽、钦二帝,将恢复中原视为一生志业。
从高宗的角度来看,岳飞实在走得太远。明代诗人文征明作《满江红•拂拭残碑》一词,将高宗杀岳飞的心态刻画得淋漓尽致,词曰:
拂拭残碑,敕飞字,依稀堪读。慨当初,倚飞何重,后来何酷。岂是功成身合死,可怜事去言难赎。最无辜,堪恨更堪悲,风波狱。岂不念,封疆蹙;岂不念,徽钦辱,念徽钦既返,此身何属。千载休谈南渡错,当时自怕中原复。笑区区、一桧亦何能,逢其欲。
古代的中国史官,几乎都只骂奸臣,不骂皇帝的,但文征明却能一针见血地指出,宋高宗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,实在是难得可贵。高宗杀害岳飞的原因十分复杂,如岳飞力拒和议、力主迎回二帝、联络两河义军等等。此外,岳飞还有三件事得罪了高宗,让他开始怀疑岳飞不忠。
第一个是擅自行动。绍兴六年 3 月下旬,岳飞之母姚氏因病去世。隔年 3 月,朝廷解除了刘光世的兵权。高宗本来答应将刘光世率领的淮西兵马交予岳飞指挥,岳飞信以为真,以为这将使自己兵力大增,兴奋之余,马上提出要领兵十万,出师北伐,不料这恰好犯了高宗的大忌。
高宗临时反悔,拒绝将淮西兵马拨给岳飞。岳飞对高宗出尔反尔的举动极为不满,在没有得到皇帝批准下,岳飞就已解除军职,携家带眷,护送母亲灵柩,准备前往庐山将母亲安葬了,而把军队交给王贵和张宪指挥。
在高宗看来,这分明是要挟君主!当时,朝廷将重兵集中在江淮之间,因为料想金国和伪齐也会把重兵集中在这里。如此一来,金、伪在京西一带必有力不从心之处。如果岳飞能立即移屯至襄阳,并从襄阳出兵,进攻陈、蔡,金、伪,他们必将难以招架。在这关键时刻,岂能容许岳飞擅自离军,跑去办丧事呢?
朝廷为此下了一项相当严厉的命令:岳飞如不「依旧管军」,对其僚属「并行军法」。经参议官李若虚劝告,岳飞才回到军中。高宗当即表示:「朕实不怒卿,若怒卿则必有行遣。」以安抚岳飞,接着引用太祖「犯吾法者,惟有剑耳」的话以示警告,言语之中实已暗藏杀机。高宗的言下之意是:你若犯法,我的宝剑一样可以斩你,这明显是以死威胁岳飞。
岳飞唯唯而退,回去整顿军务,高宗也表示豁达大度,说收复中原之事,「朕未尝一日敢忘于心」,仍勉励岳飞效命疆场。此事看似告一段落,但君臣关系已出现裂痕,高宗放了狠话,岳飞理应慎重看待,不要再冒犯龙颜。
但在同年 8 月,岳飞又犯了一个大错,且比这次更为严重。
第二件是岳飞奏请高宗立建国公赵伯琮为皇太子一事,因高宗的独生子已死于苗刘之变。
建炎三年 2 月,完颜宗翰派兵奔袭扬州,前锋直抵天水军(今安徽天长)。三天后,当时高宗正在扬州行宫中行欢作乐,忽闻战报,吓得丧失了性功能,从此不能生育。若金人推举赵谌成为皇帝,势必动摇南宋军民拥戴皇帝的心。岳飞有见及此,便决定劝高宗早点立下太子,安定民心。
后来高宗求医用药多年,都没能恢复性能力,只好接受现实,同意领养宋太祖的后人继承大统。在负责官员的努力下,终于在太祖一脉中挑选出了10个7岁以下的男孩入宫备选,最终仅留下一人,送到资善堂读书,作为太子人选。
被留下的男孩叫赵伯琮,是赵匡胤的七世孙,秦王赵德芳之后。如今金人扬言要立宋钦宗赵恒之子赵谌为帝,岳飞就决定藉着入觐的机会,向高宗恳请早立皇太子一事。
但此时高宗还没死心,仍四处访医寻药,要他马上将赵伯琮立为太子,他实在无法甘心。再者,因岳飞远离朝廷,他不知道高宗已经找到一位叫王继先的医官,此人能炼出一种名为「黑虎丹」的壮阳药,高宗服下后,似乎大有起色,或许生子有望,毕竟此时他才三十岁。
过去君主专制时代,涉及皇位继承问题,岂止武将,纵然是宰相也不能干预。高宗不满地说:「卿虽忠,然握重兵于外,此事非卿所当与也。」高宗此言虽短,份量却很重,暗指岳飞有拥兵自重,操纵废立之嫌,岳飞十分惶恐,全身僵硬,面如死灰。这次君臣对话,情景相当紧张,史书上用「风动纸摇」四字概括之。岳飞「声战不能句」,最后「色落而退」。
第三件是交结宗室。绍兴九年夏天,金朝归还河南以后,宗室、齐安郡王赵士偯奉命前往西京,扫荡北宋八陵,在洛阳深受当地人民喜爱。此人按辈分算,算是高宗的皇叔。
赵士偯曾在路过鄂州时,与岳飞促膝长谈,两人相处甚欢。岳飞想和他同行,在没获得朝廷批准下,仍派张宪带兵护送。宋朝惟恐宗室与将帅串连,意图谋不轨,危及皇帝,就颁布了《宗室戚里不得出谒接见宾客条法》,并严格执行。
赵士偯在洛阳受民众热烈欢迎,岳飞又与其关系亲密,高宗对此十分猜忌。岳飞被人诬陷入狱时,赵士偯曾仗义执言,力辨岳飞无罪,他说:「中原未靖,祸及忠义,是忘二圣不欲复中原也。臣以百口保飞无他。」秦桧大怒,唆使言官弹劾他「身为近属,在外则交结将帅,在内则交结执政,事有切于圣躬。」先将其罢官,继之远贬建州居住,十二年后死于贬所。
再者,岳飞矢志抗金,誓要北伐中原,又手握重兵,这些都让高宗对他十分猜忌。宋朝皇帝基本奉行「有功者必抑,有权者必夺」的原则,高宗也不例外。当高宗得知金朝愿意议和,自以为做个偏安皇帝已成定局。自南宋建立以来,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,高宗不得不倚重武将外抗金兵,内平游寇,以致武将势大难制,有威胁皇权的隐忧。
因此,绍兴十一年 4 月,高宗将张俊、韩世忠和岳飞召到临安,任命张俊、韩世忠为枢密使,岳飞为副使,实行表面上升官,但其实是被削去权力的计谋,夺走三大武将的兵权,三将所管辖军队从此直接听命于皇帝。
秦桧为了除掉向金议和的阻碍,老早就有夺取武将兵权的念头。于是,在柘皋之战胜利不久,就发生了宋朝历史上第二次 「杯酒释兵权」。
关于「杯酒释兵权」的情形,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三人都不太一样。
南宋刘松年所作「中兴四将」图(刘光世、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全身立像)。岳飞为左起第二位
张俊最早带兵追随高宗,最早恭请高宗登基,最早拥护高宗南渡,最早主动交出兵权,无条件地交出自己统率的八万大军。而他又是高宗的救驾功臣,所以高宗对他礼遇有加。在此之前,张俊就已经改变矢志抗金的立场,力赞和议,对秦桧言听计从。他这种拥护和议的新形象深受高宗和秦桧欢迎。
韩世忠虽与张俊一样,最早上表劝进,对高宗有救驾之功,比张俊的功劳还大,但韩世忠与岳飞同样反对和议,立志抗金,且比岳飞更慢交出兵权。因此,秦桧对韩世忠、岳飞均恨之入骨,在解除他们的兵权后,还要斩草除根,打算先迫害韩世忠,再杀害岳飞。
绍兴十一年夏天,朝廷派遣张俊、岳飞前往楚州,虽名为视察军情,实则是搜集韩世忠的罪状,意图瓦解拆散韩家军。岳飞到达楚州后,才知道韩家军只有三万人马。
韩世忠居然能指挥这支为数不多的军队,长期坚守淮东,屏蔽江浙,屡次增援淮西,进军京东。岳飞对此赞叹不已,称赞韩世忠是个奇特之士。韩世忠的「背嵬军」以英勇善战闻名,张俊想和岳飞平分「背嵬军」,岳飞不愿意,张俊因此不太高兴。
其实秦桧早在韩家军中安插钉子,并指使其诬告韩世忠的亲信部将图谋叛变,欲置韩于死地。岳飞得知此事后,立即写信告知韩世忠。韩氏马上决定面见高宗,在皇帝面前哭诉,表露真情。韩世忠毕竟有救驾之功,高宗无意杀他。
于是高宗召见了秦桧,秦桧只好罢手。岳飞这趟楚州之行,让他和韩世忠的关系大为改善。此后,岳飞与韩世忠一样有职无权,枢密院的事务由张俊设在镇江的枢密行府全部包办。秦桧、张俊陷害韩世忠不成后,立即勾结高宗,转而迫害岳飞。
秦桧
除了上述杀岳飞的理由外,金朝还以杀岳飞作为议和的交换条件,金兀朮早在绍兴十年秋天就与秦桧通信,宣称「必杀飞,始可和。」。秦桧本人也认为岳飞不死,不仅「终梗和议」且「己必及祸」,因此「力谋杀之」。其妻王氏又火上加油,劝他一定要除掉岳飞,说「老汉何一无决耶?捉虎易,放虎难也」。
高宗、秦桧两人各怀鬼胎,互相利用,秦桧杀岳飞,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相权,而高宗除了要迎回自己的母亲韦太后,还要削夺武将兵权,从此偏安江南,做个太平天子。杀岳飞既可杀鸡儆猴,又可发泄自己对岳飞的愤恨。于是,岳飞便非死不可。
宋高宗(左)与秦桧(右)剧照
高宗、秦桧、张俊对岳飞的迫害,可分为四步:罢免岳飞,收审张宪,逮捕岳飞,最后害死岳飞及张宪、岳云。绍兴十一年 8 月上旬,岳飞被解除枢密副使之职后,秦桧指使右谏议大夫万俟卨上疏弹劾岳飞:
「枢密副使岳飞,爵高禄厚,志满意得,平昔功名之念,日以颓坠。今春敌兵大入,趣飞掎角,而乃稽违诏旨,不以时发。久之一至舒、蕲,匆卒复还。幸诸帅兵力自能却敌,不然,则败挠国事,可胜言哉!比与国列按兵淮上,公对将佐谓山阳为不可守,沮丧士气,动摇民心,远近闻之,无不失望。望免飞副枢职事,出之于外,以伸邦宪。」
这里罗列岳飞的主要罪状有三条:第一,增援淮西,「稽违诏旨,不以时发」;第二,出使楚州,宣称「楚不可守,城安用修」;第三,担任枢密副使之后,郁郁不乐,意图辞职。第一、第二两条,是张俊栽赃他的,纯属虚构。至于第三条,岳飞有职无权,宁愿退隐山林,这又有什么罪呢?万俟卨已在奏章中提议免去岳飞的枢密副使之职,将其「出之于外」。然而,高宗、秦桧却还迟迟没有惩处岳飞。
于是,8 月初时,御使中丞何铸和殿中侍御使罗汝楫两人又相继上疏,内容仍是重复万俟卨所奏之事,最后则是催促高宗、秦桧对岳飞「速赐处分,俾就闲祠,以为不忠之戒」。而且,万俟卨等人还将前后所上奏章也抄了副本,一并交给岳飞过目。
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,岳飞最终只能请辞了。8 月 8 日高宗下了诏旨,免去了岳飞的枢密副使一职,要他以「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」,亦即「俾就闲祠」去了。
9 月上旬,张宪被收审。张宪手下的前军副统制王俊,是个奸诈贪赃的人,曾多次遭张宪惩罚,现在已经被秦桧派人收买了。
他诬告张宪接到岳云来信,密谋「称金军侵犯上流」,迫使朝廷让岳飞重新掌握兵权,然后盘据襄阳准备叛变。张宪被收审后,张俊严刑逼供,张宪被拷打得体无完肤,仍不诬服,但张俊却谎报张宪招供的内容为「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」。
10 月中旬,岳飞被逮捕。他入狱时,笑着说:「皇天后土,可表此心。」御史中丞何铸负责审理此案,何铸反复审问他,岳飞始终不服,还脱下了自己的上衣,让何铸看着早年在他的脊背上刺下的「精忠报国」四字,表明自己的心迹。
于是,何铸审阅了全部案卷,发现全属诬枉不实之辞,他认定这是一桩冤案。他从前虽然弹劾过岳飞,但良心未被泯灭,所以前去见了秦桧,为岳飞辩解。秦桧很不高兴地向他说:「此上意也。」,秦桧想用皇帝来压服何铸。
何铸解释道:「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。强敌未灭,无故戮一大将,失士卒心,非社稷之长计。」从何铸的话可以看出,他并不器重岳飞,称其为「区区一岳飞」,这应是受宋朝长期实行「重文轻武」的国策影响,使文臣轻视武将,他保全岳飞,只是为了国家利益而已。
秦桧对此无言以对,他心想既然这个法官不听话,换一个听话的就行了。毕竟,甘愿受人驱使的人大有人在。中国政治素来是行政权凌驾司法权,这为权力干预司法敞开了方便之门。
于是,秦桧换下何铸,让万俟卨接替任御史中丞,继续审讯岳飞案。他对岳飞施以毒刑拷掠,在公堂上将岳飞打得遍体鳞伤,血肉模糊。遍施酷刑之后,岳飞有些站不住了。当他想松一口气时,身后的狱卒随即大喊:「岳飞叉手立!」岳飞只能悚然听命。他一生征战沙场,威震天下,如今却被一名狱吏如此折辱,不由悲叹地说:「吾尝统十万军,今日乃知狱吏之贵也。」
后来,万俟卨罔顾事实,巧妙地援引苛刻的法条,胡乱给岳飞定下谋反大罪:
一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以三十岁除节度使,为指斥乘舆,情理切害,及敌侵淮西,前后受亲札十三次,不即策应,为拥兵逗留,当斩;二、阆州观察使、御前前军统制权副都统制张宪,坐收飞、云书,谋以襄阳叛,当绞;三、飞长子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、提举醴泉观云,坐与宪书,称「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」,为传报朝廷机密事,当追一官,罚金。
然后命人送纸墨笔砚到狱中,强迫岳飞画押。岳飞悲愤万分,提笔在供状上写下「天日昭昭!天日昭昭!」八个大字。万俟卨也不管这到底算不算是岳飞画押认罪了,马上将它连同一封奏状送上朝廷,称「今奉圣旨根勘,合取旨裁断」,提议将岳飞处斩刑、张宪处绞刑、岳云处徒刑。
这时韩世忠虽然已经被解职,不与外界往来,且绝口不谈兵事,但他听闻岳飞蒙冤时,或出于公心,或兔死狐悲,所以前去质问了秦桧,岳飞犯了什么罪?秦桧的回答居然是:「飞子云与张宪书(的内容)虽不明,其事体,莫须有。」韩世忠愤慨地说:「相公,『莫须有』三字,何以服天下乎?」
所谓「莫须有」,语意含混,有「也许有」、「不必有」、「必须有」等多种解释。「莫须有」的意思,应该是「难道没有吗?」秦桧对韩世忠用的是反问的语气:「岳飞难道没有罪吗?」
因为此时秦桧的势力比韩世忠大太多,他根本不屑对韩世忠多费唇舌,所以用这样一句话,就把韩世忠打发了。宋太祖本有不杀大臣的遗训,岳飞官至枢密副使,身为执政大臣,理论上来说是不能被处死的。但对皇帝而言,祖训是用来约束臣民的,皇帝是可守可不守的。
绍兴十一年 12 月 29 日,高宗批准处死岳飞,只不过把斩刑改为赐死而已。不仅如此,高宗还将岳云由徒刑改为死刑。岳飞死时,年仅三十九岁。这些为国尽忠,奋勇杀敌的英雄,竟然不是死于敌手,而是被自己效忠的朝廷所害,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下场,难怪人人都说忠臣好,但愿意做忠臣的人却寥若晨星。
岳飞冤狱株连甚广,涉及他的部将、幕僚,甚至是同情他的人。对于岳飞的死去,宋金双方反应实在是天壤之别。南宋军民听到这个消息后,没有不涕泣的人,而女真贵族却是准备盛大的宴会,大肆饮酒庆贺。
高宗与秦桧一面迫害岳飞,一面向金乞和。绍兴十一年(1141 年)11 月,宋金双方在原则上达成协定。合约主要内容为:宋向金称臣;宋、金的疆域东以淮水中流、西以大散关为界;宋每年向金贡纳银二十五万两、绢二十五万匹。这在历史上称为「绍兴和议」。
绍兴十二年 2 月,高宗自称「臣构」,向金朝进誓表,保证「世世子孙,谨守臣节」,发誓「有渝此盟,明神是殛」。3 月,金熙宗派使者到临安,册封高宗为宋帝,南宋必须「世服臣职,永为屏翰」。
绍兴和议宣告了长达 17 年的宋金战争告一段落,从此确立了宋金南北对峙的局面。对南宋而言,可谓丧权辱国。南宋从此在经济上年年向金朝上贡,在政治上沦为金朝的藩属,同时还丢掉了大片土地。凡此种种,都不是金朝在战场上所能得到的。
三位抗金武将的下场,分别是岳飞被诬杀,韩世忠被罢官,张俊起初虽力赞和议,参与谋杀岳飞父子,但在他丧失利用价值后,也遭到劾落职,可谓枉作小人。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 147 记云:
太师秦桧与俊同主和议,约尽罢诸将,独以兵权归俊,故俊力赞其谋。及诸将已罢,而俊居位岁余,无请去之意,桧乃令殿中侍御史江邈论其罪。邈言:「俊据清河坊以应谶兆,占承天寺以为宅基,大男杨存中,握兵于行在;小男田师中,拥兵于上流,他日变生,祸不可测。」
岳飞被罢去后,张俊担任枢密使职务,当了好几年都没有辞去的意愿,秦桧对此深感不悦,命令殿中侍御史江邈定论张俊的罪名。江邈指控他图谋不轨,他迫不得已,只好求去,秦桧便顺水推舟,在绍兴十二年 11 月罢去张俊的枢密使一职,降为节度使。张俊任职枢密使的时间只有一年多而已。
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秦桧因谋夺三大将兵权有功,于绍兴十一年 6 月,从尚书右仆射进一路晋升封为庆国公。
由此可见,邪不压正是一个伪命题,邪能胜正倒是普遍的规律。所谓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是就长远而言,岳飞在宋高宗一朝都没有被翻案,直到宋孝宗即位,朝廷又要北伐时,才为岳飞平反,追封为鄂王;秦桧的所有封衔则一律取消,谥号改为「谬丑」。
岳飞流芳百世,秦桧遗臭万年,但英雄已被枉杀,人都死了,平反又有何用呢?对于奉行「我死后,哪管洪水滔天」的人来说,身后名就那么重要吗?秦桧在世时权倾朝野,享尽荣华富贵,死后对其加以批判,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?笔者每读《宋史》,不免感触良多,乃作《七律‧悼岳飞》,聊抒所怀,诗云:
踏破贺兰胡血饮,
孤鸿铩羽泣忠良。十年功业成尘土,百世英魂照日光。杀敌一心图雪耻,横戈无意觅封王。由来怀古多余慨,国脉如丝染夕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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